“Forever”是沒有必要,在法庭上我聽見過政府律師表示要等
領館在中國調查的結果,要求法官延期裁 決,法官問要多久,政府律 師說要六個月
算一下領館郵寄一封信 給中國政府相關部門,對方收到後請示領導,再加上回複的時間,1-2個月應該綽綽有餘
中國政府機構再官僚,曆來是“外事無小事”,涉外的事不會沒有專人處理,另外是否提供,提供 哪些,中國政府相關單位自會權衡利弊,對於弄虛作假者當然沒有必要也沒有道理替其打掩 護。
另外,FBI在中國的名義是美國大使館法務處,使命是和中國政府相關單位交換信息,才不會“為所欲為”,隻需要把中國政府提供的 資料反饋給移民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