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期終於到了,但ld的護照... 我是申請人。公司律師告訴我最早六月一號可以交485,因為是6月的排期。 我知道485要求至少6個月有效的護照。但ld的加拿大護照是Dec 4,2007到期,現在 renew已經來不及了。 6個月有效的護照從哪天開始算的。就這樣6月一號遞上去可以嗎?會欲速則不達嗎?另外好像可以分著遞? 最正確的做法事什麽? 誰給詳細解釋一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