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先生是主申請人,他的NIW的優先日期是2006年一月11日,現在的當前日期是2006年一月1日,我們現在能遞485嗎? 2。我先生在阿拉斯加工作,我在達拉斯工作,我們的485應該一起遞到Nebraska中心,還是應該分開遞?如果分開遞,我的應該遞到Texas中心嗎?體檢可以在兩個城市中的任何一個做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