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隻能提供自己的經曆,因為不是專業律師,就算是參考吧.

來源: 2007-05-02 16:33:3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是2005年9月遞交的I-140和I-485的,所以PD應當是那時吧.您自己的I-485是受PD限製的,但您太太是副申請人,應當不受此限製,隻有您自己已經提交I-485申請,您太太就可以提交,這是副申請人的權益.

這是我個人意見,也這樣操作過,具體還得您自己決定.律師的意見您也必須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