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的理解有些不對,是她作為家屬遞交她的I-485,而非你為她遞交
來源:
xiaobaitu
於
2007-05-02 16: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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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隻要你們的夫妻關係存在,她就有資格拿到綠卡,不需要你去采取行動。
這和美國公民配偶的移民手續要求不同,後者必須公民同時為配偶簽署I-130,否則移民局將不接受其I-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