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我剛好決定去加拿大了。我拿到一個多大的offer,想9月去加拿大

來源: 2007-04-28 21:01:1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既然你要去建議你還是報了吧,免得以後麻煩。逃稅輕者罰款補交,若幹年內不能申請福利,對以後申請父母探親和移民都不利;重者可以算是聯邦罪。
不過也有可能稅務局更本就不會發現,自己決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