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司法途徑解決也並不快,通常如果政府律師不願和解,要法官

來源: 2007-04-28 18:06:2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判決的話,拖一兩年也很正常。
訴訟應該是在所有行政途徑都無法解決問題時的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