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申請都是在美國遞交,不同的是不需要遞交485

來源: 2007-04-20 14:20:1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不一定比在美國遞交慢,通常如果沒有排期問題,海外領館處理快於在美國以485調整身份。
是否一定批準看申請人本身條件,特別是麵談是否發現破綻,如果親屬移民的發現是假結婚,或是以某行業專家身份申請移民,卻發現該身份是假的,當然不能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