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去了local office了解到2nd FP和NC的關係
(當然這也可能是一個特例): 移民官說,通常是要等NC cleared 才通知做第二次FP。但是,如果主申請人的家屬NC cleared而主申請人尚未cleared,並且家屬的第一次FP已經在15個月以上,雙方有可能被要求去一起做第二次FP。做完了以後繼續等NC。
看來,象本人這種已經轉到local的案子,經常去INFOPASS約個APPOINTMENT去local office跑一下,對於及時把握自己案子的進展,還是很有幫助的,這樣也可以get peace of mind,免得瞎著急。上午去之前特意打了USCIS Call Center與代表通了話,他們的係統裏什麽新消息都沒有,甚至連我已經接到LOCAL通知去做2nd FP都沒有。
另外,我的2nd FP本來是安排在3周以後。今天去那裏,順便要求一下能否提前做,竟然答應了,免得再跑一趟。過去一個月中跑了3趟當地的OFFICE,感覺他們的態度非常耐心,服務不錯。可能各州也不一樣吧。我在MIDWEST的一個大州。我這裏的infopass竟然可以約到次日的。
希望這些信息對同道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