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baitu 及其他好心人看過來(I-485)
I-485問題請教
(1)如果LG (H1B holder) 是綠卡主申請人,我是F1,可能明年春天畢業。遞交485時我想申請EAD,這種情況下,LG也必須遞交EAD的申請嗎?有人說主申請人如果不遞交EAD申請的話,副申請人的EAD不會被Approve。是這樣嗎?(因為LG是H1B,他當然不必也不想重新通過485遞交EAD的申請。所以請教內行人士的意見)。
(2)關於I-134 (affidavit of support)第10項:that I have ted a visa petition to USCIS on behalf of following person(s)。這裏需要把LG和我填上嗎?我的理解是都不應該填,因為我沒有過140,他自己也不應該填上。請問我的理解對嗎?
(3)還有,這個I-134表需要單獨一頁的公證還是在公證處要求他們在此表最後相關的地方簽上名即可?
(4)AP的有效期多長?
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