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EX-wife去年離婚了,現在我們第二次按手印,我不反對幫她一路辦下來.可是她和我都怕有欺詐嫌疑,所以她沒有去.我們的I-485現在在NSC.她自己正在辦她的140和485. 請問,我現在withdraw, 1)該寄到什麽地方,是不是I-797上的那個NSC地址,有無特別的OFFICE;2)用什麽表;3)除了寫:我們離婚,現在撤回她的485,還要說什麽? 多謝了!周末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