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情況:LC和140都已經批準,正在等待EB3的漫長排期,正好有個機會到新公司,有個問題,如果現在的公司並不高興我走人,我怎樣才能做到我轉走了老板不撤銷以前的綠卡申請。 有過來經驗的人幫幫忙,你們怎樣和原老板談的?如果什麽都不說,老板知道去移民局報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