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回複:回複:有幾個不正確的地方

來源: 2007-04-08 15:03:0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是個人原因需要請長假呢?也要通知移民局嗎?

隻要沒有工資的期間你是呆在美國,就需要通知移民局。

〉另外多久算長假呢?

隻要通知移民局能批準,多長都可以。

〉我知道有朋友請過好幾個月的,似乎也沒事。當然他走的時候有最後一次的paycheck。

沒有通知移民局並不代表是正確的。這種情況下,移民局有權處罰該雇主。

〉關於fire/layoff還是有些困惑。如果法律上沒有區別,那layoff protection act同樣適用於被fire的人了?我查了一下,加州居然有60天的通知期限。似乎有些不可思議。

Sorry, no more informative stuff to off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