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要你走人時當天就得走,解雇老美都是這樣,但會給你繼續發兩周工

來源: 2007-04-08 00:40:3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就是想知道這個兩周工資是不是死規定,還是隻是約定俗成的規矩,公司要摳門也可以不給?
另外這種情況vH1B馬上失效,還是說兩周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