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發了一篇, 可是好像沒出來,隻好再問一次 我在美國A城市讀書幾年, 後來回國一年,然後又回來美國,在B城市,現在H4簽證,今天一個朋友突然提醒我說我應該填AR11,因為我以前的地址是我讀書的地方。可是這都過去1年多了。請問我是不是應該填? 回來都一年多了, 是不是晚了?如果需要,現在填還來得及麽?有什麽壞影響嗎?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