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按她說的,file motion to reconsider within 30 days
來源:
我們的田野
於
2007-04-04 15: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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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看,是自己做,還是去找律師。
自己做,要好好地認真地做,別象這回interview一樣,連人家給的信都沒好好看,材料都沒準備好就去了。
覺得自己做不好,就趕快去找律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