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EB1a老闆能幫的忙不多﹐title現在沒有辦法再換了﹐除非重新

來源: 2007-03-30 14:37:2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完全同意兔姐意見。
但是專利可以是original contribution的充分證據。如果有就一定有突出,lklktg 的case不強。當然,專利必須是申請提交前就有的,不是最近才提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