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這個案子和本壇絕大多數因背景調查延誤的案件有很大不同
1, 樓主在遞交I-751之前是臨時綠卡身份,就是說已經是永久居民了,這種情況下I-751(臨時綠卡解除條件)並不需要通過背景調查,因為申請批準前後永久居民的身份並沒有改變
2,如果移民局說一定要經過背景調查,那實際上是指N-400公民申請,但是法律上有規定,對身份已經是永久居民的公民申請人,移民局必須在麵談通過後的120天內做出決定,所以這個案子如果go to trial,政府是肯定輸的,現在政府對這種情況采取的辦法是NC沒有clear前幹脆不和你麵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