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請了婚姻綠卡, 第一次寄材料時沒有申請EAD, 後來補file了EAD,附上了第一次130和485的receipt. 現在我前後收到了兩個印指紋的通知,日期相差一個星期, 請問應該怎麽辦? 可以在去打第一次指紋時詢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