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小白兔和大家, 我現有一份FULL-TIME JOB(A公司),
又得到另一份FULL-TIME JOB OFFER(B公司), 原本想申請CONCURENT H1B,可以為兩個公司工作,因為在A 公司已經批了LC 和I-140, 隻等待485的排期,在A 公司不忙,薪水低,這才想找另外一份PART-TIME 工作,結果是FULL-TIME. 新公司不同意辦CONCURRENT H1B,隻答應辦TRANSFER H1B,我可不可以這樣辦:
1).TRANSFER 我的H1B到B公司,工作到485可以遞了,我再把我的H1B TRANSFER 回A公司,拿到三個月的工資單後,再遞485.需要等三個月嗎?
2).如果回到A公司,可以從485開始嗎?還是要從140開始?
3).如果辦法1)可行的話,這中間有多大的風險嗎?
4).有更好的辦法嗎?
隻所以想這麽辦,也是A公司的老板承諾任何時候都可以回去並繼續SPONSER 485.
請各位給出個建議.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