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樓上的觀點,那些老墨非法移民也是“掙錢養活自己”

來源: 2007-03-20 15:18:3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但並不能作為要求移民局不遞解出境的理由。移民與國籍法245(k)對什麽情況下可以和不準在美國調整身份有明確規定,這麽重要的事情不可以憑想當然來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