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月初向DOS寄出材料,2月份使館也寄出了無異議信。從3月8號開始網上查詢的狀態是Favorable Recommendation。 而我還沒有收到DOS的任何回信,包括CASE NUMBER的確認信。 我現在想可能的原因是我自己忘了在回郵信封上貼郵票。請問高手我現在該去那裏寄個貼郵票的信封。移民局的最後通知是否要用我的貼郵票的信封。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