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價值的東西最好都列上,以免以後沒有證據證明這個東西是合法免稅入境的。比如你有個價值不非的首飾沒有申報,以後你要賣掉這個首飾時你就沒法證明這個東西是合法進口的。再比如你帶著這個首飾回國,回來時海關發現了而你沒法證明首飾是已經合法進口的個人用品,那海關可以要你交稅。 另外我不覺得在goods to list上多寫一行是件很麻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