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都踏下來了:幾份140全被RFE了
我同時遞了3份,因為我的律師辦1份和辦3份收費基本一樣,而且公司報銷費用。3份分別是NIW, EB1a, EB1b。前天和昨天,我分別收到1份和2份RFE的email通知。想死的心都有了。律師也慌了,晚上6點用手機給我回email說等收到具體要求立刻跟我聯係。
我現在基本確定這3份材料是同一個人審的,否則哪有那麽巧呢。想問問各位過來人或者見多識廣的大蝦們,我回複了RFE了以後,是不是都還是送回到原來的移民官手裏審啊?如果是,那不是死定了?!
先謝謝各位回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