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小白兔,知名度比較高等大俠,我140已批準,485PENDING,申請了EAD。現在想 用EAD開公司,但是目前還不想讓現在的H-1雇主知道。想等自己的生意可以維持了 再辭職。 請問同時使用EAD和H1,這樣是合法的嗎? 如果不合法,是不是應該通知H-1雇主,說明我現在開始用EAD了,不再用H-1工作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