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小白兔

來源: 2007-03-08 18:46:0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請問小白兔,知名度比較高等大俠,我140已批準,485PENDING,申請了EAD。現在想
用EAD開公司,但是目前還不想讓現在的H-1雇主知道。想等自己的生意可以維持了
再辭職。
請問同時使用EAD和H1,這樣是合法的嗎?
如果不合法,是不是應該通知H-1雇主,說明我現在開始用EAD了,不再用H-1工作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