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 A大學H1還未結束,準備轉到B大學,均為H1. 問題: 1,大概到B大學上班前多長時間,讓B大學遞交H1申請? 2,如果B大H1申請下來,而A大學的工作尚未結束,能否不按批準書上的日期,推後上崗?(如:H1批準3月1日可到B大上班,但各方同意後,到5月1號才到B大學報道,可否?); 3, 聽說隻要USCIS收到B大學的H1申請,就可以上崗,是否屬實?此情況是不是隻在同一大學內才行? 先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