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這是真的嗎, 好像和範律師以前的貼矛盾呀

來源: 2004-03-01 09:33:4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關於H1B名額的問題。

另外,過去六年中隻要已獲得過一次受名額限製的H-1B,即便此後轉換成其他身份,現在再申請H-1B亦不受名額限製。

案例2:乙公司為I小姐於2002年10月15日提出的占用H-1B名額的H-1B申請獲得批準,有效期直到2005年10月14日。2003年8月,I小姐被裁員,其H-1B身份隨著與乙公司雇傭關係的終止而自動終止。之後,I小姐將其H-1B身份成功轉換為H-4身份。目前I小姐又找到一份新的工作其雇主丙公司擬為她提出一份新的H-1B申請。由於I小姐在2002年曾經占用過H-1B名額,則現在丙公司為她提出的H-1B申請將不再占用本年度的H-1B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