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EB1A媒體報道的問題

來源: 2007-03-03 17:34:2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曾被專業商業雜誌(雜誌名中帶個International)選中過一次, 總結自己在某個方向的幾個成果, 登在雜誌的Features一欄, 不過作者署名是我自己, 不知道這能不能勉強算media report? 好像媒體報道都是編輯撰文的.

我的情況如下:

1. 英文期刊27篇(其中第一作者7篇), 中文期刊3篇(第一作者2篇)
2. 會議文章近20篇
3. 期刊文章引用110次 (會議文章引用基本沒有)
4. 給本行5篇刊物review過8, 9次
5. 有一篇第一作者文章被評為當年cutting edge article之一.
6. 4 項membership, 其一為sigma xi
7. 拿到7封推薦信, 軍方研究員(captain)推薦信一封,企業一封, 同行一封, 國際推薦信兩封, 同係教授兩封. 其中獨立推薦信4封.

主要是雜誌登載的問題,請教如何在Petition letter 中體現, 是勉強算media report, 還是幹脆不提media report, 而加強到original contribution中去?
還有某會議邀請做報告, 但被老板撈去報告機會, 不過我保留了conference chair給我的邀請email (email是同時發給我和老板的, 我在前麵). 這算不算original contribution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