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父母過來看孩子. I-94到3/22號.一月申請的延期, 隻收到receive notice.請問3/22 號後嶽父母能否繼續留在這兒? 有沒有幾個月的寬限期?如果有, 具體的條例在哪兒可找到? 孩子太小,才5個月,真希望他們能多留幾個月.多謝指教.
請較小白兔有關B-2延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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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Receipt後就可以一直呆下去,直到
-LakeDragon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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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2007 postreply
23: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