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遞交140和485到底需不需要交最近三年的退稅稅表?我聽說如果和配偶一起遞交485時,需要交最近三年的退稅稅表,移民局需要檢查配偶雙方是否聯合報稅。這是真的嗎?我沒有找到相關的信息。記得每年填稅表時,都要求分開填的吧(當時都是F1)。 另外誰能夠提供一個完整的485的checklist嗎?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