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的回複,小白兔。 問題就在於兩個工作的距離相隔一兩千裏地,不可能開車。那就是說我無法向移民局顯示我可以同時在一個單位作full-time的工作,而在另一個單位作part-time的工作了?我可以以合作的名義嗎? 你的意思是用了O1 visa 後,隻要有H1的名額,就可以盡快轉成H1 visa? 再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