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覺得這個理由能說服AAO,原因是為你申請移民的是美國分公司

來源: 2007-02-06 21:53:4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台灣的總公司並沒有這個義務。而且總公司和分公司財務也是獨立的,必要時可以賣掉或關閉賠錢的分公司
I-140上訴是可以在你在海外期間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