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過"至於brief--你針對移民局拒絕理由的反駁,是直接寄AAO,NSC上次做決定的officer是看不到的." 但是信中要求可以將所有NEW EVIDENCE, i-290 AND BRIEF 都寄給NSC.那麽officer是可能看得到brief 的, 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