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04年底某丈夫H-1B六年將到期.三月因LAYOFF,通過其太太轉為H-4.太太自己的LC是在前一年七月FILE的,到今年底時,滿足LC提交365天後H-1可延期的條件,但太太本身的H-1還有足夠年限,不需要延期.但丈夫是在其太太提交LC後不滿365天時中途加入變為H-4的.這個H-4有資格申請延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