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可以以parolee身份回來的。 原因是,通常I-485被拒的原因都是I-140被拒,(我估計你的I-140和485是同時遞交的,而且140還沒有批準)這種情況下,拒絕後30天內你是有權利上訴的,而且一旦提出上訴,在上訴沒有結果前移民局不能要求你離境。所以如果你向海關解釋你打算上訴,他們會讓你入境。我見過這樣的案例。 當然如果你在拒絕後超過30天才試圖用AP入境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