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這網友的男朋友“美國簽證過期3,4年,今年2月份開車到加拿大的溫哥華登陸”,由此可推理出,當他申請加拿大移民時已在美國居留超過半年以上,根據加拿大移民法的要求,要證明其在美國的無犯罪記錄,那一定做過FBI的刑事調查。 那麽,再改名字換護照,鋌而走險,結果是進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