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申請EB-1b,聽說有個180天的限製, 就是說180天之內不能轉換工作。 以前一直聽說這個180天是從485遞交上去的日期開始計算 今天問個律師,說是從140批準的日期開始計算 到底哪個說的對啊? (對律師不太放心。。^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