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訴訟的案子裏,移民局和當事人是兩造,所以移民局的態度

來源: 2007-01-05 23:06:0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法官的態度,如果法官支持原告(申請人),其決定對移民局和聯邦調查局都有強製力,後兩者必須執行。除非向更高的法院上訴以推翻一審法院決定(這種可能性可以說非常小)
但是法官如果支持政府一方,而dismiss了申請人的起訴,那申請人是會處在非常不利的地位,而且基本上不管移民局在I-485上做出什麽決定,申請人都很難再贏,所以這就是我不鼓勵不具體分析案情就sue的原因,因為這一步就象賭博,如果不幸輸了,申請人的下一步應該怎麽走,隻能聽天由命了。特別是職業移民類,不像family base還要考慮公民的hard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