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想要懷孕了, 很想父母過來陪伴一下. 因為是公民, 就申請父母移民了, 一切資料齊全. 拒簽的理由是他們是共黨員. 移民官問他們是否黨員, 他們據實回答是. 問他們是否參加會議, 他們也說有參加. 結果被拒簽了. 老兩口現還在廣州的賓館裏, 本來還準備玩兩天的, 現在一點心情都沒有了. 白忙了一年多,老婆現在傷心透了. 請問有辦法上訴嗎? 以後要是申請旅遊探親的話, 要如何辦呢? 也會被拒嗎? 希望大家幫忙想想辦法. 先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