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白兔俠,mytwocents及眾位熱心人誠心請教
我和LD目前均為H1. LD的140已批(PD在2006年1月). 我們均是Canada PR. 目前對我們而言,有幾種選擇:
1) 由於當下EB2進展極為緩慢,我想帶孩子(孩子有美籍)到Canada去等排期,同時工作.LD留在美國. 問題是:若08年左右等到排期current, LD有可能為他自己在美國遞485, 而為我遞領事申請嗎? 在申請等待中,我還以簽H4帶孩子到美國來看他嗎?
2) 全家去Canada. 問題是: 若08年左右等到排期current, 我們file領事申請後,LD還有可能來美國參加學術會議嗎? 如果可以,以什莫身份來?
3) 放棄Canada PR. 全家在美等待.但問題是不確定因素太多,不知道何時可拿到綠卡.父母年事已高,來去自由對我們而言是更為現實和迫切的問題.
LD屬於典型的學術型,就他目前的情況,在美國的發展空間是最大的.不排除以後回國效力,等實力再強一些的時候.這點上我們空前一致.就我個人而言,更希望早日給自己和孩子穩定的感覺.
請大家不吝賜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