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說請律師幫我的家人辦理H4,問過他幾次律師費是多少,這個律師就是避而不答,隻是說願意幫助申請H4,想我要了一些材料.他說申請表已經填好了,還需要材料,申請還沒有遞上去.我現在在加拿大找到了一份好的工作,所以我向律師提出放棄申請H4.他說已經work for me. 讓我交$729.這是不是也太貴了...覺的他是律師,還真不願意和律師有什麽糾纏. 又覺得就這麽給了他錢, 又有點冤大頭...請大家給點意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