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遞交的485,我是主申請人,前些天收到了我LP的指紋通知,但我的指紋通知一直沒收到,上次搬家是在交485之前,並且已經交了AR11,遞485時填了現在的地址. 有可能是郵局出錯嗎?還是CIS不讓人放心。 有類似情形的xdjm 嗎?該怎麽做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