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個問題詢問各位朋友: 本人基本情況如下: 加拿大公民,目前持H1,但還有1年就滿了6年的期限. 先生04年遞了勞工證申請,同時今年又剛遞了NIW. 我的問題是: 1. 當他遞I-485時, 我如果是TN, 能做為dependent 一起報嗎? 2. 如果他的140 批了,遞完I-485後, 我也能申請工卡嗎? 這樣我就不需要H-1或TN了,對嗎? 我現在正猶豫需不需要轉TN,懇請各位的建議,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