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小白兔或有相關經曆者有關LC的問題

來源: 2006-11-25 13:33:5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2001年六月FILED LC (EB2) 沒找律師.
於2005年初收到45天LETTER,因公司改名字,電話,名稱不符合,要求CORRECTION.公司回信說明改了名字,並表示繼續SPONSOR.但隨後一直沒有收到BACKLOG CENTER的回音. 後律師認為第一個LC存在DRAFT問題,加之當時打廣告後有30多人申請遞送了RESUME,覺得獲批的可能性不大,建議為保險起見, 再FILE 第二個LC (PERM). 並於2005年10月FILE LC PERM EB3,並獲批,現I140待批.

請問:
1. 第一個LC是否為因為FILE PERM而自動終止?
2. 如果不會終止,可否去信詢問BACKLOG CENTER TO CHECK CASE STATUS並得到答複.
3. 如果I140獲批,可否用第一個LC申請的PD FILE I485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