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想讓父母再次簽證來美國走走看看. 但自從02年來過以後, 連續兩次簽證都未成功. 現想再次簽證試試. 聽說有人向本州國會參議員或眾議員寫信,請他們向領事館聯係, 求得通融. 誠心請教有過此經驗的人,具體該如何操作? 向本州國會參議員或眾議員寫信, 具體寫些啥?? 不勝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