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 果 是 經 過 法 官 判 決 的 ,100 % I-485 沒 有 辦 法 拿 到
除 非 移 民 局 在 拒 絕 入 境 時 沒 有 打 你 的 指 紋 , 或 是 由 於 某 種 疏 忽 , 沒 有 發 現 這 一 事 實
你 們 必 須 先 申 請 豁 免 不 得 入 境 (I-212) 獲 準 , 然 後 才 能 獲 得 任 何 其 它 移 民 利 益 。 該 禁 止 不 會 因 為 你 們 改 變 國 籍 而 自 動 消 除 。 你 們 隻 是 因 為 加 拿 大 公 民 沒 有 打 指 紋 而 被 錯 誤 地 允 許 入 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