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如果拿到加拿大綠卡,是不是必須在那裏呆三年不離開才能申請入籍,如果在美國工作成不成?如果在加拿大登陸後,每隔幾個月去住一段呢?比如在那裏買個房子,但是人不連續在加工作生活,可以麽? 還有,如果綠卡是一個州的,可以到另一個州工作、買房、居住麽? 謝謝啦! 正在考慮這個問題,請給點意見。謝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