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 準 與 否 無 關 , 在 移 民 局 內 部 也 是 由 不 同 部 門 處 理 。 加 急 可 以 用 你 的 雇 主 名 義 , 並 非 一 定 需 要 請 律 師 。 你 最 好 先 請 雇 主 打 電 話 問 一 下 情 況 再 決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