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 從美國自主辦加國技術移民. 1. 是不管材料的完整程度先把表格寄出去,還是準備完全了以後再寄表格的好? 2. 關於工作經驗,是不是每個工作過的地方都要有一份完整的說明?如果有些要求達不到怎麽辦?例如:直接主管的簽字名片,如果這個主管也已經離開了原公司,不就再也拿不到了嗎? 3. 學曆經明,是不是每個已取得的學位都需要學校的密封成績單? 敬請有經驗者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