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分別是H-1和H-4身份,馬上就要發I-485。記得前幾天有人說485發了之後收據寄到時人必須在美國,是真的嗎?如果是這樣,必須我在美國,還是我和我老婆兩人都要在? 還有,如果我老婆一人先回國,我在美國拿到了我們兩人的回美證(AP), 那我能回國帶去兩人AP,再一起用AP回來嗎?